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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取得的實質要件

著作權 閱讀(1.95W)

著作權取得的實質要件是指作者完成了文學藝術作品。具體標準是:
一、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賦予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
二、除了表現為一種文學藝術形式外,還要求這種形式通過物質載體被固定下來。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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