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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轉讓協議填錯了可以修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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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權轉讓協議填錯了可以修改嗎?

版權轉讓協議填錯了可以修改嗎?

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相關規定,協議簽訂後,如果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趁人之危等情形,協議雙方一般都不得反悔,其法理依據是民法體系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如無上述特殊情形,當事人欲反悔並提起訴訟的,一般也難以獲得人民法院支援。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二,投稿必須要簽署版權轉讓協議嗎?

投稿必須簽署版權轉讓協議。當然,如果您在合同中對於一方的反悔有所約定的,一方反悔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現在主要是電子的形式,投稿過程中需要點選同意才能進入下一步。

權所有者將其版權中的財產權利轉讓給他人享有。

版權轉讓的方式有繼承、贈與和有償出讓等。版權的有償轉讓是版權交易的基本內容,在中國又稱“賣版權”。

版權轉讓可以是版權中部分財產權利的轉讓,也可以是版權中全部財產權利的轉讓;可以是在版權保護期中某一段時間內轉讓,也可以是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的轉讓。

全部版權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有償轉讓,在中國又稱“版權賣絕”。

現在,我們對於版權的意識越來越高,尊重一些專利以及文字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也經常會因為合同簽訂或者是協議簽署造成的一些修改或者侵權的問題,導致雙方對簿公堂。在這個過程中,勞動者應該在簽訂相應合同時注意相關的條款,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