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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許可和版權轉讓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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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權許可和版權轉讓的區別是什麼?

版權許可和版權轉讓的區別是什麼?

版權許可和版權轉讓的區別是權利歸屬不同。主要是權利歸屬的區別,授權書並不轉移著作權主體,僅是允許他人合法使用的授權協議。版權轉讓書是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主要是財產權),原著作權人在簽署協議後不在享有相關權利。

(1)版權轉讓後,原版權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轉讓的權利,受讓人成為新的版權所有者;而在授權使用的情況下,版權仍歸原版權所有者,被授權人只有按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和條件使用作品的權利;

(2)轉讓一般是較長時間的,而授權使用一般僅限於較短時間;

(3)轉讓的付酬較高,而授權使用的付酬相對低一些。

以下為商標轉讓和授權的部分區別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檔案:

A、《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B、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

C、委託代理的提交出轉讓方與受讓人分別出具的《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D、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檔案;

E、申請檔案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二、商標轉讓時間規定是什麼?

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商標授權又稱商標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通過簽訂商標使用授權合同,授權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被授權者按合同規定從事經營活動(通常是生產、銷售某種產品或者提供某種服務),並向授權者支付相應的費用——權利金;同時授權者給予人員培訓、組織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指導與協助。

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我們國家不管是對於商標進行轉讓,還是對於一些版權進行轉讓的時候,他和版權的許可是完全不同的,版權許可僅僅是在一定的範圍之內進行合理的使用,但是後者是將權利進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