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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單獨發表了合作作品算侵權嗎?

著作權 閱讀(2.62W)

一、特殊情況下合作作品可以單獨發表

自己單獨發表了合作作品算侵權嗎?

合作作品中有一類是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對其單獨創作的部分分別享有著作權,但著作權的行使不得侵犯作品整體著作權。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二、合作作品著作權行使規定

我國的合作作品包括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也包括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是指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並且這個“創作”是指對作品的思想觀點、表達形式付出了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或者構思策劃,或者執筆操作,如果沒有對作品付出創造性的勞動,就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對著作權的行使,需要由全體合作作者協商一致,未經協商一致,各合作作者無權單獨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權。

同時,合作作者也不能濫用自己的權利,無正當理由阻止其他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權,影響作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發揮。但行使著作權之後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和所有合作作者協商分配。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對著作權的行使如果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