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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罪處罰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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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罪處罰是怎樣的

侵犯著作權罪處罰是怎樣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複製品數量合計在一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複製品數量合計在五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

侵犯著作權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影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第二百二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侵犯軟體著作權一般需要承擔哪三種責任?

1、 民事責任軟體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侵犯軟體著作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 承擔民事責任的侵權行為:(1)將他人軟體作為自己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2)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的;(3)在他人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體的署名的;(4)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5)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體的;(6)其他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

3、承擔民事的方式: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其中賠償損失是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果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法院可以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以下的賠償。

4、 訴訟前的保全措施:追究民事責任,除了軟體著作權人和侵權人自行協商解決或者通過第三方調解解決外,主要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為了保障軟體著作權人有效地追究侵權人的民事責任,有以下幾種訴訟前的保全措施:(1)證據保全。為了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在訴訟前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著作權糾紛案件一般由各中級人民法院受理。(2)行為和財產保全。軟體著作權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權利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權利人可以在提起訴訟前,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部門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5、行政處罰。對於一些損害公共利益的侵權行為,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給予行政處罰的侵權行為:(1)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資訊網路傳播著作權人的軟體;(2)複製或者部分複製著作權人的軟體;(3)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體權利管理電子資訊;(4)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體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5)轉讓或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體著作權。

6、 行政處罰的方式:行政處罰的方式主要包括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非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罰款,沒收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裝置等。對於已給予行政處罰的侵權行為,權利人還可以追究侵權人的民事責任。目前,除國家版權局外,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都設立了版權局,部分地市也設立了版權局。國家版權局負責處理重大侵權案件,各地方版權局負責處理其他侵權案件

7、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複製發行計算機軟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8、仲裁。因為履行軟體著作權合同發生的糾紛,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規定了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了書面仲裁協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是終局的,不得再向法院起訴。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書面仲裁協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侵犯著作權罪處罰是按照刑事案件來實施的,對於侵犯著作權這一行為,在某一意義上來說就等同於盜竊罪,並且這種盜竊的果實是涉及到很多個人隱私以及利益的。我國法律在處理這類事件的時候,首先會根據案件的犯罪人的犯罪目的來分析,如果被侵權人有著特殊要求,那麼法院也是會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