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專利>

技術開發合同專利權的問題是什麼?

專利 閱讀(7.66K)

技術開發合同是保護專利開發人的利益,保護了專利發明人的權利還有切身利益不受侵害的一種合同,我國有很多的法律條款是專門針對技術開發和專利權的,我來給大家講述一下技術開發合同專利權的問題是什麼,給大家有所瞭解。

技術開發合同專利權的問題是什麼?

一、什麼是技術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工藝和新工藝的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其客體是尚不存在的有待開發的技術成果,其風險由當事人共同承擔。

二、技術合同條款包括的內容

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很多人不重視這一條款,以為這只是律師們多此一舉。事實上,技術合同中往往會涉及很多專有名詞和技術術語需要說明,另外還會涉及 到一些通用名詞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義。這些都是律師們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而積累起來的十分有價值的內容。

2.專案名稱、內容、範圍和要求。此條似乎比較簡單,其實不然,尤其是技術功能及相關具體要求的描述必須精確、詳細、具體,沒有歧義。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對於技術風險較小的專案應當明確專案完成的總進度和每一階段完成的進度,並直接與違約責任相聯絡。對於 技術風險較大的專案也應當有相應的時間要求,這樣在約定的時間裡若不能完成相應的技術開發工作,雙方可以重新評估合同是.詳細

三、《技術合同》受讓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2)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合同約定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3)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詳細

四、《技術合同》讓與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照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2)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違反合同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3)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詳細

五、簽訂技術合同需注意的問題

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者服務與其他公司簽訂相關技術合同,是科技創業企業在業務活動中常見的業務合同。因此,如何依法簽訂、履行、管理各類技術合同,對於科技創業企業至關重要,本文將簡要介紹技術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簽訂技術合同應當注意的主要事項。

一、一般情況下,一份完整的技術合同應當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合同條款,約定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另一部分是工作說明書(statement of work),詳細說明技術合同所涉及的技術專案的範圍及實施方法、實施的過程、進度以及驗收方法等等,在此工作說明書中應當將專案實施過程拆分成若干階段,詳細描述每一階.詳細

六、專利技術轉讓的許可方式

專利技術轉讓的許可方式與普通技術轉讓不同,其實質是專利使用權的轉讓,而專利權的所有人並不發生改變。這是由於專利技術已經過國家專利法中有關規定的程式所認定,被授予的專利權是專利權人的獨佔權利。專利技術的轉讓是專利權人行使其權利中的一種,受法律的有關規定約束。

專利權是一種獨佔的權利,按照國際慣例,將專利的轉讓稱為專利許可(patent license)。中國專利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並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專利技術轉讓的許可方式,上面有非常詳細的介紹,還分別列出了技術轉讓合同受讓人和讓與人萬一有所違約的懲罰措施,還有分別要承擔的責任,讓大家更加詳細的瞭解了什麼是技術開發合同,希望大家對技術開發合同專利權的問題有所瞭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