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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根據我國《專利法》第56條之規定,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根據我國《專利法》第56條第2款之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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