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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起訴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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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侵權起訴期限是多久?

專利侵權起訴期限是多久?

專利侵權起訴期限是三年時間。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糾紛辦法》中規定,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糾紛的時效為3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之日起計算。所謂"得知",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確切發現和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

所謂"應當得知",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確實不知道其權益已經受到侵害,但根據客觀存在的事實,可以推定其應該知道的情況。如侵權產品的公開銷售和使用;專利公報已將他人申請專利的檔案公佈等。

在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處的專利糾紛中,大多數情況是以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之日作為時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權公告日起算,因為專利公報公告的法律事實,可以作為推定其"應當得知"的條件。因此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應當關注專利公報中的資訊,及時行使自己的請求權,以免因延誤時效而造成損失。

專利維權的第一步就是要選擇管轄法院。我國民事訴訟管轄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級別管轄,即哪一級的法院有第一審案件的管轄權,中國分為四級法院。地域管轄,即哪個地方的法院有管轄權。

因為專利案件比較特殊,一般的基層法院沒有基本力量進行審理。所以,法律對專利案件進行了特殊的規定。專利維權的第一步就是要搞清楚這些規定。

二、專利侵權應具備哪些條件?

專利侵權行為應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1、有被侵犯的物件:即侵犯的必須是受法律保護的專利產品或方法,對於已經過期,宣告無效或放棄的專利的實施,不構成侵權;

2、有法定的侵權行為:如製造、使用、銷售或許諾銷售、進口別人的專利產品,或使用了別人的專利方法,使用、銷售、進口了以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即以贏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如果專門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技術或個人出自愛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製造、使用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的行為,也不屬於侵犯專利權;

4、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如果是經專利權人許可或默許的實施行為,則不構成侵權。

專利侵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幾方面,發現專利侵權行為之後,專利權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即各省、市智慧財產權局)請求調處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

專利侵權型別案件在進行審理的時候,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否存在專利侵權行為,其次就是是否是符合法律當中所規定的訴訟時效的要求,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