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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不受著作權保護

智慧財產權保護 閱讀(2.28W)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不受保護。
二、時事新聞;即單純的事實訊息,是指只報道一件事情的發生的過程、時間、地點和人物,不表示報道人的觀點的訊息,傳播單純事實訊息可採用報紙、刊物、電視、廣播等大眾傳播媒介傳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這種單純事實訊息應屬於時事新聞報道,不受保護。
三、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方式,”不受保護。
其中《著作權》法規定“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傳播人應註明出處。故“單純事實訊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引用、轉播等多種形式使用“單獨事實訊息”不算侵犯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五條 本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單純事實訊息;
(三)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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