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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是否侵犯了專利權?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3.18W)

一、使用他人是否侵犯了專利權?

使用他人是否侵犯了專利權?

一般是侵權行為,但要根據具體侵權情節來確定。

1、侵害的物件為有效的專利。構成專利侵權必須以有效存在的專利為前提,實施已經被宣告無效、被放棄的專利或者專利期限已經屆滿的技術,不構成專利侵權。

2、必須有侵害行為的發生。即存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

3、侵權行為人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而事實侵權行為。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法律上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這裡強調了侵權行為必須具有生產經營的目的。

4、侵權行為人主觀上無須有過錯。在專利侵權糾紛處理中,專利權人無須承擔被訴人具有主觀過錯的舉證責任,專利侵權以無過錯責任為原則。智慧財產權的時間性、地域性以及知識產品的無形性,使得他人無意闖入權利範圍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權利大得多。

二、專利權包括哪些權利?

1、獨佔實施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而權利人可以獨佔地製造專利產品、可以獨佔地使用該專利技術/設計、可以獨佔地銷售專利產品。

2、轉讓權:權利人有權將自己所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3、許可實施權:權利人可以授權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並收取一定費用。

4、標記權:可以在專利產品及其包裝上註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權:在受到專利侵權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和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停止侵權。

6、放棄權:可以書面宣告放棄自己的專利權。

7、質押權: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進行質押融資。

非法使用他人專利的屬於侵權行為,專利權包括獨佔實施權,轉讓權,許可實施權,標記權,請求保護權,質押權和放棄權。沒有經過專利申請人的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該專利。專利申請人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需要有關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