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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和商標權罰款多少?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3.28W)
侵犯著作權和商標權罰款多少?

一、侵犯著作權商標權罰款多少?

可以是一百至五千元,非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非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五年內侵犯商標兩次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從重處罰。銷售者不知道該商品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能夠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對供貨人作出說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銷售。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罰款金額是罰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竊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罰款金額是一萬至十萬元或者總定價的二至五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罰款金額是一千至五萬元。

二、侵犯著作權的認定原則有什麼?

1、思想與表達兩分法:將作品的思想排除在法律的保護範圍之外,這是該原理的基本要求。

2、接觸與相似原則:在分離思想與表達、公有領域與私權領域之後,如果兩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觸或者作品有接觸的痕跡來判斷是否構成抄襲。如果權利人與被告的作品相同或類似,而被告方沒法提供其創作過程以證明未進行模仿而是單獨創作的,侵權即成立。

可見,這裡的舉證責任的承擔發生了倒置,即由被訴作品的作者證明自己沒有接觸過原告作品,否則就可以推定存在著接觸。

侵犯著作權、商標權要按照違法所得進行罰款,思想與表達兩分法,接觸與相似原則是認定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主要原則,過錯原則,過錯推定原則,也是處理著作權侵權糾紛並不可少的原則,認定著作權侵權行為後,權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