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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版權和專利權的區別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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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軟體版權和專利權的區別包括什麼?

軟體版權和專利權的區別包括什麼?

1、法律依據不同

軟體的著作權保護依據《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軟體的專利保護依據《專利法》,具體審查標準參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計算機程式的發明專利申請若干問題”。

2、申請方式不同

軟體版權程式碼寫完就自然受到保護,不需要經過稽核,提交材料符合規範就可以獲得。

軟體專利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和實際審查,要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諸多要求,才能夠受到保護。

3、簡易程度不同

軟體著作權獲權簡單,維權簡單,保護力度弱,產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權費用。

軟體專利獲權困難,維權複雜,保護力度強,產生的效益不僅可以打擊競爭對手,還隱性地促進企業內技術的研發。

二、軟體採取專利保護的優缺點是什麼?

(1)優點

軟體的專利保護可以保護軟體的演算法,這是軟體著作權保護無法實現的。

(2)缺點

1、申請專利,專利的技術材料必須公開。

2、申請專利需要支付費用,而且獲得專利後每年還需要支付一定的維持費用。

3、申請專利保護需要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條件,符合條件的軟體並不太多。

4、專利申請及審查可能需要1-3年的時間,如果軟體的市場週期較短就不適於專利保護。

首先,軟體專利是一項專利,需要向北京的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軟體專利申請是以技術方案的形式來描述軟體的構思,主要是軟體的流程圖內容,但是具體的採用何種語言,以什麼具體的語句實現,專利上並不說明。當授權完成以後,他人採用該構思,就有可能構成侵權。因此,軟體專利的保護力度就比軟體著作權的保護力度大得多。

申請軟體專利並不複雜,選擇一家有能力的專業代理公司即可,通過專業工程師,將軟體構思做出恰如其分的表述,合理控制保護範圍,確保軟體的新穎性與創造性,形成一份完美的專利申請檔案。

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於我國的智慧財產權等權利的保護力度也是非常大的,著作權、專利權以及商標權都是我國的智慧財產權所內涵的權益,此時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的時候,往往都是需要申請人向有關機關注冊登記的,產生法律上的保護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