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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著作權侵權結果發生地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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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向著作權侵權結果發生地起訴嗎?

可以向著作權侵權結果發生地起訴嗎?

著作權人可以向著作侵權實施地法院起訴,著作權侵權的實施地是指實施侵權行為所在地,發生著作權糾紛後,如果雙方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不願意調解協議或是調解後反悔的;而且當事人沒有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或是雖經仲裁裁決但人民法院認為仲裁裁決有法定不應執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是解決民事爭端的終極途徑。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級別管轄方面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階人民法院確定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地域管轄方面,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著作權人認為自己的著作權受到了侵害,是可以進行著作權訴訟的,但是,進行著作權侵權訴訟不是去任何一個法院起訴都可以的,著作權訴訟是有其管轄法院的規定的。根據規定,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應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著作權侵權賠償的計算方式有什麼?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我國著作權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法: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

3、法定賠償。

司法實踐中還有一些具體的做法,這些賠償方式我們可以選擇適用,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進行計算。下面分別介紹三種賠償計算方式的運用計算和司法實踐中的主要做法。

著作權侵權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存在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如果能夠計算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應該按照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如果不能夠計算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