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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和專利權相比具有什麼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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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權和專利權相比具有什麼特點?

商標權和專利權相比具有什麼特點?

商標權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獨佔性。獨佔性又稱專用性,是指商標註冊人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獨佔使用權。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獨佔使用的權利,任何人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不得使用該商標。

(2)時間性。法律對商標權的保護有一定的期限,過了法定期限即喪失法律效力。中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10年,同時規定期限屆滿可請求續展,續展的次數不受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3)地域性。商標權的地域性,是指商標權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具有效力,離開一定的地域則失去專有使用權的法律效力。註冊商標的所有人只能在授予該商標權的國家使用並受法律保護;如需在那個國家受到保護,即需要在那個國家依照該國法律規定申請商標註冊。

二、專利權和商標權的區別

1.產生方式不同

商標權是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專利權是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及其繼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實施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佔權利。

2.權利內容不同

商標權的內容主要包括對註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許可權和轉讓權。

專利權的內容分為專利權人的權利和專利權人的義務。專利權人的權利包括獨佔實施權、轉讓權、許可實施權、標記權、請求保護權、放棄權和質押權。專利人的義務包括按規定繳納專利年費的義務和不得濫用專利權的義務。

3.權利物件不同

商標權的物件是依法予以保護的註冊商標。專利權的物件,是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2條的規定,專利法的物件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4.審批程式不同

商標註冊必經程式包括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註冊公告五個階段。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式包括受理、初審、公佈、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佈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5.有效期限不同

根據《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期滿可以續展註冊,而且可以無制重複申請,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均為10年。

根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限屆滿後,專利權終止。專利權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可以書面宣告放棄專利權。

商標權是由商標所有人獲得,但對於獲得此權利也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商標所有權時間就只有十年,只有在時間屆滿了之後辦理續展的手續才能再次獲得此權利,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這樣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