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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網路詐騙37萬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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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網路詐騙37萬怎麼量刑

一、團伙網路詐騙37萬怎麼量刑?

網路詐騙37萬的量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屬於團伙犯罪的,對從犯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網路詐騙案件中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內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三、網路詐騙案件中嫌疑人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網路詐騙案件中嫌疑人拒不認罪的,只要證據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據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在我國,詐騙37萬元屬於數額巨大的範疇,不過,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也不完全取決於詐騙數額,還要根據其它的情節確定,但是,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起點肯定不會少於三年有期徒刑,並且,犯罪嫌疑人有義務如數返還因詐騙取得的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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