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權侵權生產和銷售區別是什麼?
著作權侵權生產和銷售區別是:犯罪主體不同;客觀方面的行為不同。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造成財產或非財產損失,都屬於著作權侵權行為。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成立應無須損害事實這一要件,只要行為人的行為侵害了著作人的權利或者可能多著作權人的權利造成重大威脅的,就將會被認定為是構成了著作權侵權行為。
二、著作權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1、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權利歸屬證明;
(4)作品的樣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
(5)作品說明書(請從創作意圖、創作過程、獨創性三方面寫,並作者簽字);
2、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所需檔案:
通過開發軟體,對軟體享有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或通過合同約定、受讓、繼承、承受取得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
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檔案應當包括: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體的鑑別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和相關的證明檔案各一式一份。
(1)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應提交線上填寫的申請表列印件,簽章應為原件。
(2)軟體(程式、文件)的鑑別材料
(3)有關證明檔案
證明檔案包括: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檔案、權利歸屬證明檔案等。
①代理人身份證明
登記申請委託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託事項、委託許可權範圍、委託期限等內容。
②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單位的需蓋公章)。
③權利歸屬的證明檔案
(4)其他證明檔案
修改他人軟體應當授權許可的,應當提交授權書。
著作權侵權生產和銷售之間的區別是有著明確的規定的,對於二者之間的區別也是受相關法律條款的明確限制與約束的。我國公民的合法權益是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的,如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遭到了侵害的,可以向侵權行為人追究相關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