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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罪民刑保護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商業祕密 閱讀(1.6W)

一、侵犯商業祕密罪民刑保護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侵犯商業祕密罪民刑保護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1、侵犯商業祕密罪的民事責任: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2、侵犯商業祕密罪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實施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侵犯商業祕密的賠償標準怎麼確定?

1、商業祕密權利人的侵權行為而遭受的損失。這主要是權利人可計算的財產、收入方面的損失。包括:

(1)研製開發成本,如花費的時間、金錢和付出的財力等;

(2)現實利益損失,如生產成本的降低、銷售額的提高、利潤率的增加等;

(3)將來可得利益的合理預期。

2、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利潤為賠償額。

3、未能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所獲利潤的,可參照商業祕密許可使用或者花費的的合理費用來確定。

4、定額賠償。定額賠償是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酌情確定的賠償額。

智慧財產權案件中,經常會出現原告的損失和被告的獲利均無法查明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型別、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在侵犯商業祕密罪偵辦的過程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動對企業進行賠償,在取得企業諒解的情況下,雖然不可能被免於刑事處罰,但從輕處罰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嫌疑人不願意主動賠償的,企業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