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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註冊商標需要什麼條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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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註冊商標需要什麼條件和材料?

申請註冊商標需要什麼條件和材料

一)申請註冊商標的條件

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

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誌。

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二)商標註冊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申請需要:公司執照、申請書,委託代理機構的還需要代理委託書。

2、個人申請需要:身份證,個體戶執照,申請書,委託代理機構的還需要代理委託書。

二、商標註冊的申請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檔案,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資料電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條 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四條 註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誌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五條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宣告,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檔案的副本;未提出書面宣告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檔案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六條 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註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宣告,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檔案;未提出書面宣告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檔案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七條 為申請商標註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註冊商標的申請是非常複雜的,商標初審的時間就長達9個月,而且申請註冊商標之前的準備工作也非常多,公司首先要進行查重,如果跟相同領域內其他的商標相同或類似,就可能構成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