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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續展商標失效後還有法律效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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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續展商標失效後還有法律效應嗎?

未續展商標失效後還有法律效應嗎?

沒有了;第38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第46條 註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或者登出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二、商標續展的重要性

商標有效期是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商標的註冊使用的期限也從屆滿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屆滿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准續展之後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 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於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裡的商標進行對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 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 ,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後週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週期長。

商標權利人一定要看重這一點。

三、商標續展權

續展權是商標權人在其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依法享有申請續展註冊,從而延長其註冊商標保護期的權利。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在還沒有到之前是有一個續展期的,如果錯過了續展和寬展期,商標也從而會直接被登出,同時他人也可以進行隨時的侵犯,所以,自己的商標一定要自己受護,千萬不要等到了錯過之後,再來想起進行續展,不然自己的利益也會受到很大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