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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商標註冊利益怎麼處理 | 有什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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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惡意商標註冊利益怎麼處理,有什麼處罰?

惡意商標註冊利益怎麼處理,有什麼處罰?

1、責令立即停止售賣行為:商標侵權行為一旦成立,工商部門會責令商標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會沒收侵權的商品,或是沒收偽造註冊商標標識和用於製造侵權商品的工具,而且還會銷燬。

2、罰款:商標侵權違法所得5萬以上的產品,會被處違法經營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違法金額不足5萬或是沒有違法經營所得,會處20萬以下的罰款。

3、黑名單:如果存在多次惡意搶注他人商標,會被列入黑名單。

對此,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推動完善法規,《商標法》第四次修訂專門增加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定,將打擊惡意囤積商標申請的關口前移到審查階段,並貫穿整個商標申請註冊的程式中。同時,通過設定商標審查指引詞庫,綜合人工判斷,在審查中準確識別商標惡意註冊行為。

二、惡意搶注商標怎麼訴訟?

1、商標在註冊過程中

提出異議:在他人搶先申請註冊公司商標的時候,可以在對方註冊商標的初審公告期3個月內提出異議,並提交自己企業公司使用商標的證據。

2、商標已被搶先註冊

①無效申請:據《商標法》第45條相關規定,如果對方惡意搶注了商標,作為在先權利人可以在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告商標無效.如果是馳名商標的話,就不受時間的約束。

②撤銷申請:如果他人惡意搶注後三年未使用商標,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商標的申請。

③司法起訴:可以去法庭向惡意搶注者提出法律訴訟。

④私下協商:提出異議的情況是要在商標比較出名的情況下才會比較容易成功,而如果商標價值對公司很重要,就只能先協商購買轉讓了。

存在惡意註冊商標的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對方惡意搶注商標,作為在先權利人,可以在商標註冊之日起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投訴。如果這種方式不可行,可以去法庭起訴對方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歸還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