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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註冊商標罪100多萬可以判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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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冒註冊商標罪100多萬可以判緩刑嗎

假冒註冊商標罪100多萬可以判緩刑嗎

1、即使是經營數額是100萬,就已經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而緩刑只能適用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沒有其它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緩刑的可能性不大;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2)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3)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二、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有幾種?

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在商標法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行為均屬於假冒商標行為。具體來說,假冒註冊商標行為包括以下四種行為: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三、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犯罪主體是誰?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成為本罪主體。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為人達到了法定規定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即可構成犯罪。就單位而言,單位實施了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我國註冊商標是受法律保護的,而在現實生活中侵犯註冊商標權的行為是非常多的,如果侵犯註冊商標權情節特別嚴重的,且獲取的收益較大,是要判處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