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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商號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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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號所有人可以對自己所有的商號進行處置,包括轉讓和出借,但是我國法律對於商號的出借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很多人急切的想了解商號出借的相關問題,本站小編專門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幫助您瞭解這方面的知識。

什麼是商號出借?

一、什麼是商號出借?

商號出借是指商主體將商號使用權部分或全部讓與他人的的行為。商號出借的效力是借用人通過出借協議依法取得對他人商號的使用權,出借人仍然保留商號的所有權,但不保留或者部分保留商號的使用權。

二、商號出借的法律效力

商號出借的現象在現實生活中普遍存在。如企業“掛靠”、“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等等。商號出借的方式一般以合同約好,商號出借的效力從出借合同生效時生效。但由於我國法律對於商號有登記的規定,因此商號出借對第三人的效力一般以履行工商登記為前提。

商號出借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我國現行法律對商號出借沒有作出十分明確的規定。因此,商號出借是否有償就按照合同的約定。

三、商號出借與轉讓的區別

商號的出借和轉讓都是商號所有人對於商號權利的處置,但是出借與轉讓之間還是有所區別。

1、權利的處置程度不同。商號所有人將商號出借以後,失去的是部分使用權或者全部使用權,保留了所有權。商號轉讓人將商號的所有權利全部轉讓給他人,不再對商號享有任何權利。

2、處置權利的合同是否有償。商號的出借和轉讓都是要簽訂合同的。商號的出借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商號轉讓合同是有償的。

3、是否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商號的出借在合同生效時就生效,商號的出借以登記為對抗要件。而商號權基於核准登記而產生,商號只有經登記後,商事主體才能取得商號的專有使用權。這種專用使用權是工業產權的一種。我國目前採取登記生效主義,世界上有些國家採取登記對抗主義和使用取得主義,使用取得是指商號一經使用,使用者即可取得商號,無需履行登記,但不經登記不足以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這種制度以日本為代表。商號轉讓對受讓人來說相當於取得新的商號,因此商號轉讓只能在履行轉讓登記後才能生效,否則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商號的轉讓則是以登記為生效要件的。

包括商號出借的定義是讓與部分或者全部商號使用權的行為,商號出借的法律效力在合同生效時就生效。並從1、權利的處置程度;2、是否有償;3、是否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三個角度對商號出借與轉讓的區別進行了分析。相信您對於商號的出借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想了解更多知識請聯絡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