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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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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註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註冊商標轉讓合同的生效,這要根據商標買賣雙方簽訂協議來計算,而且關於商標轉讓合同生效日期,雙方可以要求在商標轉讓合同裡面增加合同生效日期這項,商標轉讓合同裡簽訂的生效日期就是商標轉讓合同生效的時間。

合同自承諾達到之日成立,就商標轉讓合同而言,商標轉讓合同自然也應當自承諾達到時成立。商標轉讓合同的生效則是指商標轉讓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條件(主體合法、內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實自願、形式合法),依法對當事人有約束力。合同生效與否為法律價值判斷問題,其意義在於識別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規定,因而能夠取得法律所認可的效力。就商標轉讓合同而言,一般情況下,商標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立即生效,除非商標轉讓合同當事人針對合同生效設定其它的條件或者期限。

二、商標轉讓有哪些注意事項

1、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併、兼併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轉讓商標時需一併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