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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未註冊產品能銷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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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未註冊產品能銷售嗎

商標未註冊產品能銷售嗎?

商標註冊是比較複雜的,沒有一個統一的情況,當事人的產品未註冊商標,是否可以進行銷售,必須根據該商標的時間情況進行確定,不同的情況存在不同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准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第五十九條規定:”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三維標誌註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商標註冊人申請商標註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商標未註冊的,產品是否可以銷售,應當根據以下情況進行確定:

1、法律明確規定商品需要註冊的,在註冊之前,不可以進行銷售,將商標註冊之後,才可以進行銷售;

2、商標不屬於強制性規定,並且無人進行商標註冊的,未註冊的產品可以在市場上進行銷售,不存在商標侵權的存在;

3、當事人先使用未註冊的商標進行銷售,然後他人再進行商標註冊的,當事人可以在原範圍內進行銷售,超過原範圍內進行銷售的,就屬於侵權。

二、馳名商標的認定

商標局在認定馳名商標時,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綜上所述,未註冊商標的產品是否可以進行銷售,必須根據商標的實際情況進行確定,一般情況下,強制商標是不可以進行銷售的,商標進行註冊之後,才可以在市場上進行銷售,對於自願商標,產品是可以進行銷售的,如果他人已經進行註冊,當事人就只能在原範圍內進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