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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兩個字相同能夠註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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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註冊兩個字相同能夠註冊嗎?

商標註冊兩個字相同能夠註冊嗎?

1、如果兩個相同的字組成三個字和另一個商標具有明顯不同的含義,則可以,否則是不可以註冊的。

2、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禁止使用:

3、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4、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二、文字商標的審查

(一)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型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二)商標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數字構成,僅字型或設計不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標由一個或兩個非普通字型的外文字母構成,無含義且字形明顯不同,使的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

2、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外文字母構成,順序不同,讀音或者字形明顯不同,無含義或者含義不同,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

(三)商標由兩個外文單詞構成,僅單詞順序不同,含義無明顯區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四)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整體沒有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首字讀音或者字形明顯不同,或者整體含義不同,使的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除外。

(五)外文商標由四個或者四個以上字母構成,僅個別字母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首字母發音及字形明顯不同,或者整體含義不同,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

(六)商標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七)商標文字讀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體外觀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含義、字形或者整體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

(八)商標文字含義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九)商標文字由字、詞重疊而成,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十)外文商標僅在形式上發生單複數、動名詞、縮寫、新增冠詞、比較級或最高階、詞性等變化,但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十一)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十二)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產、銷售或使用場所的文字,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十三)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十四)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或者副詞以及其他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含義或者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

(十五)兩商標或其中之一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相對獨立的部分構成,其中顯著部分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整體含義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

(十六)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文字商標,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屬於系列商標而對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產生誤認,判定為近似商標。

商標的註冊需要進行嚴格的審查,審查通過之後,才能進行註冊,成為屬於註冊者自己的商標。審查的內容就包括是否與其他的商標的文字的含義高度一致,商標是否與其他的商標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