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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需要多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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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轉讓需要多久完成?

商標轉讓需要多久完成?

商標轉讓需要花費的時間為10到12個月商標轉讓需要經過的流程為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局向申請者做出核准或不核准的書面通知。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二、商標要到哪裡註冊

商標應該到商標局註冊。

首先,必須向適當的國家或地區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該申請書中必須有一份申請註冊的標誌的清晰圖樣,還必須列出使用該標誌的商品或服務的清單。

該標誌必須符合若干條件,才能作為商標或其他型別的標記受到保護。

該標誌須有顯著性特徵,使消費者能將其作為識別某具體產品的標誌加以區別,並與識別其他產品的其他商標區分開來。

該標誌不得誤導或欺騙消費者,也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

最後,所申請的商標權不得與已經授予另一商標註冊人的商標權相同或相似。

三、註冊商標在續展期內的法律效力

註冊商標在續展期間的法律效力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基本要點:

1、在註冊商標有效期申請續展的,無論是在有效期滿前、寬展期內還是在寬展期滿後被核准,該註冊商標連續有效。續展註冊的有效期從上一有效期滿之次日起計算,法律對其進行持續的保護,任何非法使用該註冊商標的行為均構成侵權。

2、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原商標權人請求處理在續展申請之前侵害註冊商標的行為,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應受理。即使此後的續展申請被核准,對寬展期內提出申請之前發生的侵權行為,原商標權人也無權請求損害賠償。

3、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或寬展期內的續展申請未獲得核准的,則從有效期滿之日起,註冊商標專用權即消滅。原商標權人不得以他人侵害註冊商標為由請求法律保護。

4、在有效期屆滿後至續展申請被最終駁回之間,他人侵害註冊商標的,續展申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主管部門對註冊商標進行保護。有權機關應當立案或者受理並給予先行保護,但對於賠償損失的請求,應當待續展申請是否被核准確定之後再作裁決。

綜上所述,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將其註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轉讓註冊商標,要在轉讓後6個月以內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註冊或評估作價。有的國家規定轉讓商標要連同企業一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