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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人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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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註冊人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商標註冊人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1、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其註冊商標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獨佔權: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佔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註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設立抵押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抵押。

6、投資權:商標註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式將其註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7、轉讓權:商標註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二、商標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商標是具有顯著性的標誌。既區別於具有敘述性、公知公用性質的標誌,又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從而便於消費者識別。

(2)商標具有獨佔性。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獨佔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即構成侵犯註冊商稱所有人的商標權。

(3)商標具有價值。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服務質量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註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其中,特別要強調的是商標的顯著性特徵(又稱顯著性),即是指商標易於區別含其他商標的商品、服務等的可識別性和獨特性,消費者可以憑藉該商標特徵區別商品或服務的出處、特點、資訊等。

三、侵犯商標權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綜上所述,商標註冊人享有的權利是比較多的,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商標註冊人可以依法使用商標權。不過特別要注意的是,商標的許可使用、轉讓、抵押等都需要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而且商標權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屆滿後需要辦理續展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