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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商標申請補正 | 目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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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商標申請補正,目的如何?

什麼是商標申請補正,目的如何?

商標申請補正是指國家商標局對商標註冊申請中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內容提出修改建議,目的是使修改後的商標註冊申請能夠符合《商標法》的規定。一般來說,商標局要求補正,是因為您在遞交商標申請的時候,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檔案基本符合規定,但是有部分內容或者書式材料是不符合要求的。商標局會發出《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並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不予受理。前述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檔案基本符合規定但需要補正的一般包括以下情況:

(一)所填報的商品/服務專案名稱不規範、不具體;

(二)所填報的商品/服務名稱不屬於同一類別;

(三)商標圖樣不清晰;

(四)需要對商標圖樣中的文字做出說明;

二、申請註冊商標被駁回怎麼辦?

一般來講,申請人收到核駁通知書,應仔細閱讀,搞清駁回的理由,若對駁回的理由不服時,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滿前申請延期,延期時間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證據材料如郵局或居委會的證明。

申請人請求複審的應填寫《駁回的申請書》,寫明申請複審的理由。然後連同商標局駁回的申請書件及《商標核駁通知書》一併交送商標評審委員會,必要時可以附送證明覆審理由的相關材料。

與此同時,還應繳納評審費。對商標局駁回註冊申請的決定請求複審是當事人的一項權利。由於商標的審查受審人員的素質、審查所需的檢查手段的影響,商標局的有些駁回決定可能有不妥之處,也正因為如此,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後予以初步審定的約佔駁回複審申請的20%左右。

正常情況下,如果收到商標局的駁回申請書,應該搞清楚駁回的理由,申請人可以在15日內向商標局請求複審,若有特殊情況,可以向商標局提交延期審理的證明材料,請求延期審理,延遲期限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