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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費分錄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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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註冊費分錄怎麼做?

商標註冊費分錄怎麼做?

1、如果商標權認定為無形資產了,會計分錄:

借:無形資產--商標權

貸:銀行存款等

2、如果商標權沒有認定無形資產,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其他

貸:銀行存款等

3、如果計入無形資產,攤銷時(按3年計算)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12000

貸:累計攤銷 12000

二、商標註冊費一般多少錢?

根據我國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5]2404號檔案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15]2136號檔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稅[2017]20號檔案,註冊商標的大概費用如下:

1、受理商標註冊費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30元)。

2、補發商標註冊證費500元(含刊登遺失宣告的費用)。

3、受理轉讓註冊商標費500元。

4、受理商標續展註冊費1000元。

5、受理續展註冊遲延費250元。

6、受理商標評審費750元。

7、變更費250元。

8、出具商標證明費50元。

9、受理集體商標註冊費1500元。

10、受理證明商標註冊費1500元。

11、商標異議費500元。

12、撤銷商標費500元。

三、註冊商標需要什麼材料?

1、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需在營業執照影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影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影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專案,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在申請註冊商標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費用不止有商標註冊費,還包括尋找商標註冊代理機構的費用等等,如果符合資本化條件,都要記入無形資產的成本中進行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