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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商標註冊需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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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商標註冊需要多少錢?

申請商標註冊需要多少錢

一枚商標一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

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每個類別收取官費。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註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

二、商標註冊的原則有哪些?

1、申請在先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又稱註冊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申請在先的商標,其申請人可獲得商標專用權,在後的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請,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請人之間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申請人抽籤決定。

我國商標法在堅持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還強調使用在先的正當性,防止不正當的搶注行為。商標法第31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自願註冊原則

自願註冊原則是指商標使用人是否申請商標註冊取決於自己的意願。在自願註冊原則下,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註冊的商標,可以在生產服務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專用權,無權禁止他人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但馳名商標除外。

另有強制註冊原則和使用在先原則。

3、強制註冊原則

實行自願註冊原則的同時,我國規定了在極少數商品上使用的商標實行強制註冊原則,作為對自願註冊原則的補充。目前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只有菸草製品,包括捲菸、雪茄煙和有包裝的菸絲。使用未註冊商標的菸草製品,禁止生產和銷售。

4、使用在先原則

在使用申請在先原則無法判定的情況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則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此原則在遇到與商標權類似的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權利(如:專利權、著作權)相沖突時,往往起到重要的決定作用。

5、商標分開註冊原則

商標分開註冊原則主要是指組合商標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圖形等元素單獨進行申請原則。這主要是由中國商標總局的註冊稽核原則決定的。國家實行的是商標的各類元素分開單獨審查的原則,也就是中文、英文、拼音、圖形等分別審查,其中任意一部分稽核不通過將整個商標退回重新遞交申請。

另外商標分開註冊原則更是為了便於商標所有權人的使用及保護。分開註冊的商標能既能分開使用也能單獨使用,更便於產品、包裝、廣告、展會等的使用及保護。

企業或者個人在推出的商品上都要有屬於自己的商標,所以商標持有人在使用前都必須到商標局去辦理註冊商標的手續,一般註冊的手續大概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註冊商標的手續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