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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未註冊商標可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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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未註冊商標可否使用?

一般未註冊商標可否使用

未註冊商標可以使用,商標註冊需要遵循自願註冊和強制註冊相結合原則。我國大部分商標採取自願註冊原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主要指捲菸、雪茄煙、有包裝的菸絲)的商品經營者,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准註冊的,商品不得在市場銷售。使用未註冊的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他人搶注的話,有可能造成侵權。使用未註冊商標還會存在以下風險:

1、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能有效地利用現代宣傳手段參與競爭。

2、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註冊,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

3、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註冊,該商標的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

4、未註冊商標不能形成收到法律維護的智慧財產權,因此該雖然未註冊商標是無形資產。

5、不能申報著名商標或名牌等相關企業榮譽。

6、未註冊商標的企業作的越大越強,越容易遭受其他企業的惡意模仿或搶注,為自己帶來損失。

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二、註冊商標有哪些作用?

1、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

2、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或轉讓合同獲得收益。

3、商標註冊人還可以在發現商標侵權行為時請求有關機關進行權利的救濟。

三、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綜上所述,除了法律明確規定的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之外,其他情況下使用沒註冊的商標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但要注意,自己使用的沒有註冊的商標,不能跟已經註冊過的商標相同或相類似,如果銷售的商品是相同或類似的,可能構成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