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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標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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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標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著名商標的申請條件:
著名商標是省級主管部門認定,“著名商標”有益於企業擴大商標的社會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許多著名商標企業紛紛通過申請“著名商標”來推動企業制定實施商標發展戰略。同時,被認定為“著名商標”,給企業爭創中國“馳名商標”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日常的市場檢查中,將著名商標列為重點,開展經常性的專項執法活動。著名商標是向當地所在市工商部門進行申請認定,對申請認定的商標在使用時間長短、知名度、銷售範圍、銷售量、營業收入、納稅情況及商標管理制度等均有所要求,但是各省對前述要求均有所不同,應具體參考當地省著名商標管理辦法。例如廣東著名商標認定參考《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和管理規定》。

法律依據:
《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和管理規定》第六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自然人,擬將其註冊商標申請認定為著名商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商標自核準註冊之日起連續使用滿3年並繼續有效;
(二)該商標為相關公眾所熟知,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三)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質量優良,具有良好的信譽;
(四)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的年銷售量、營業收入、淨利潤、納稅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省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銷售區域較為廣泛;
(五)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為出口商品的,其商標應當在相關國家(地區)註冊,並有廣泛的銷售區域;
(六)申請人近3年未因違反商標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到處罰;
(七)申請人具有健全的商標使用、管理和保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