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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軟體著作權有效期是多久

軟體著作權 閱讀(8.65K)

一、單位軟體著作權有效期是多久

單位軟體著作權有效期是多久

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也就是說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就自動產生,其間不存在開發完成日到首次發表日這個間隔,其保護期限為作者有聲之年再加5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其保護期存在開發完成日到首次發表日這個間隔,而50年的保護期是從首次發表後開始計算,其實前面開發完成到首次發表這段時間也是保護期。

比如某軟體的首次發表日期是2020年12月22日,那麼其保護期為2070年的12月31日。理論上,這個證書的有效期同軟體的保護期。

二、申請軟體著作權需要什麼材料

1、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軟體(程式、文件)的鑑別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式和文件應提交前、後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體的鑑別材料。

3、有關證明檔案

證明檔案包括:申請人、代理人及聯絡人的身份證明檔案、權利歸屬證明檔案等。

①代理人身份證明檔案

登記申請委託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託事項、委託許可權範圍、委託期限等內容。

②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單位的需蓋公章)

③ 聯絡人證明檔案

申請人自行辦理的,需提交聯絡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軍官證等)影印件;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需提交聯絡人(申請聯絡人和代理聯絡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④ 權利歸屬的證明檔案

委託開發的,應當提交委託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的, 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

下達任務開發的, 應當提交上級部門的下達任務書;

4、其他證明檔案

修改他人軟體應當授權許可的,應當提交授權書;

受讓取得軟體著作權的, 應當提交軟體著作權轉讓協議;

享有著作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終止後,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登記時,需要提交有關企業變更(合併或分立)、終止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企業合併協議、清算報告、企業登出證明等相關證明檔案;

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供的證明檔案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如已登記軟體的著作權發生繼受,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做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登記申請的檔案之一,並交回原登記證書。

就權利的性質而言,軟體著作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著作權是智慧財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體經過登記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