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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丟失補辦流程是什麼?

死亡證明 閱讀(1.17W)
時間:2023-09-18 14:16:55瀏覽:12176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死亡證明丟失補辦流程是需要到原來出具證明的機關來進行查檔補辦。同時如果死亡證明丟失的情況之下的話,那麼還需要攜帶火化證和身份證這些材料才能夠完成最終的辦理,這方面的流程是非常的明確的。
死亡證明丟失補辦流程是什麼?

一、死亡證明丟失補辦流程是什麼?

死亡證明丟失補辦流程是需要到原來出具證明的機關來進行查檔補辦。

1、死亡證明可以到原出具證明的機關(戶籍所在派出所),查檔補辦。

2、火化證證,到火花單位查檔補辦。

3、帶上身份證,戶口簿辦手續。

二、死亡證明如何辦理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相關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絡查對。

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絡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登出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三、死亡證明辦理憑證規定是什麼?

1、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

2、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

3、非正常死亡或衛生相關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在當代的社會,死亡證明丟失的情況之下,是可以按照法定的流程來完成補辦的手續的,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還有就是火化證件到當地的派出所來進行查檔補辦。當然了,如果說是發現來歷不明的人員死亡的,戶籍部門,應當是和有關部門聯絡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