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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拿結婚證明可以嗎

婚姻證明 閱讀(3.36W)
起訴離婚拿結婚證明可以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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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了可以起訴離婚嗎


起訴離婚需要原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並預交案件受理費,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結婚證丟失,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攜帶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去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該證明的效力等同於結婚證。

1、補領婚姻登記證條件

婚姻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至今仍維持該婚姻狀況;當事人遺失或損毀婚姻登記證件的。

2、補領婚姻登記證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記錄證明;

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戶口本上夫妻關係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可以作為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使用;

補領結婚證的當事人提交3張大1寸雙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補領婚姻登記證的程式

當事人持所需證件材料到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 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託人的姓名和 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婚姻登記機關對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補領婚姻登記證條件的,予以補發。

首先就是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身份證件是需要進行審查的,還有就是能夠證明雙方當事人夫妻關係的一些材料,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孩子的話還需要孩子的出生證明等。具體的可以諮詢一下當地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