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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身證明後辦結婚證

單身證明 閱讀(2.98W)
辦理單身證明後辦結婚證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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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能補辦結婚證嗎,需要怎樣辦理




    在異地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異地辦理結婚證的程式的規定:



    1、要求異地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異地結婚登記或異地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



    2、異地辦理結婚證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異地辦理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