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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被強拆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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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被強拆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家被強拆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家被強拆沒有房產證是可以通過到房管部門確認,然後和對方協商,要求對方進行一定的賠償。《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程》第八條規定:對於未取得房產證但能夠證明該房屋是合法擁有的,由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確認後,依法補償;對於手續不全或者無產權產籍的房屋,應當經有關部門進行合法性認定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對於存在產權或者使用權(承租權)爭議的,應當通過民事訴訟後,按照訴訟結果依法補償。

二、房屋拆遷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有以下兩種型別:

1、按照房屋面積拆遷

2、按照土地面積收儲

房屋建築面積,一般以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為準。無房地產權證的,以相關批准檔案記載的建築面積為準,實際建築面積小於相關批准檔案記載的建築面積的,以實際建築面積為準。最後還可以由具有測繪資質的測繪部門進行測繪確定,以及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確定。

房屋拆遷補償是針對房屋產權也就是所有權進行的補償。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沒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權人的證明檔案(一般是房屋所有權證),從法律意義上說也就不是拆遷當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補償。

但是如果該房屋使用人只有這一套房屋用於居住,一般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遷人應為其安排住處或將建好後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繼續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應租金的。實踐中也有拆遷人願意對使用人進行補償的,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簽訂協議,任何法律法規也不會干涉。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拆遷人不願意,主張和要求也沒有法律上的支援依據,因為畢竟不是合法的被拆遷人,不具備拆遷補償安置的主體資格。

另外:

對未確權的房屋,如果是《都市計畫法》實施後,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或違反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以及臨時建築使用期限屆滿未拆除的為違法建築。對違法建築是不予補償的。之前的無證房屋如何認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充分考慮歷史情況,依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處理。所以各地情況不完全相同。

所以,遇到拆遷,沒有房產證是很麻煩的,希望房屋都能得到登記,獲得國家的承認。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拆遷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是不陌生的,當然這裡的拆遷必須是合法拆遷,如果是強拆的話是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