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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戶區改造住戶拒絕簽字能強行拆除嗎?

房屋拆遷 閱讀(2.46W)

一、棚戶區改造住戶拒絕簽字能強行拆除嗎

棚戶區改造住戶拒絕簽字能強行拆除嗎?

具體看情況的,如果是不簽字也不提出行政複議的,是可以強制拆遷的。棚戶區改造是我國政府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加強棚戶區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設質量管理。儘可能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有實力的單位參與建設,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回遷安置房屋的建設質量,防止因質量問題引發矛盾糾紛。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即使被拆遷人不簽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拆:

1)政府作出徵收補償決定。

2)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

3)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棚戶區改造住戶要交多少錢一平才合適

如果是由被拆遷人交錢,那交多少錢都不合適。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而棚戶區改造正是公共利益中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 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

第十六條 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