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拆遷安置>

拆遷糾紛被告如何調解糾紛?

拆遷安置 閱讀(1.84W)
拆遷糾紛被告如何調解糾紛?

一、拆遷糾紛被告如何調解糾紛

被告人想要調解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受理申請後會指定一個或者數個調解員進行調解。一般都要先去法院起訴立案,然後在審理法官的主持下,可以進行調解,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調解,最後只能通過判決結案。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二、房屋拆遷糾紛民事訴訟流程怎麼操作的

1、要確認被告。

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

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

準備就緒後,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立案庭的法官會在七天內通知您是否立案。

4、舉證。

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

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

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後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式。

三、民事糾紛調解的原則有哪些

1、依法原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依據社會公德進行調解;

2、自願平等原則,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3、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原則,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拆遷糾紛發生之後受害方是有權利走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如果被告想要調解是需要拿出一個彌補錯誤的態度,同時可以請第三方進行調解處理,只要調解成功雙方就會簽訂調解協議書,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利益,從而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撤訴的請求。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