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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決定需要聽證嗎?

拆遷安置 閱讀(3.02W)
徵地補償決定需要聽證嗎?

一、徵地補償決定需要聽證嗎?

需要進行聽證,聽證程式在徵地拆遷中保障被徵地拆遷人蔘與權的必要程式。不管是徵地過程還是拆遷過程中,都會涉及聽證程式。

聽證會的舉行應當嚴格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公開舉行,行政機關在舉行聽證會之前的七日內將聽證的時間和地點通知申請人和利害關係人,在必要時進行公告。如果申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認為聽證會的主持人和聽證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其進行迴避。同時在舉行聽證會時,負責審查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供審查意見的證據、理由,申請人和利害關係人可以提出證據進行質證和申辯。

二、在拆遷過程中,什麼情況下拆遷戶可以提起聽證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進行修改。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時,應當附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採納情況,舉行聽證會的,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

對於擬定或者修改基準地價、組織編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擬定或者修改區域性徵地補償標準、擬定擬徵地專案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擬定非農業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方案等事項以及在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或者出現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如果這些事項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重大利益的,相關部門要根據需要組織聽證。

綜上所述,不管是徵地過程還是拆遷過程中,都會涉及聽證程式,它是保障被徵地拆遷人蔘與權的必要程式。召開聽證會的目的在於聽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不同意見,並處理拆遷、徵地事宜。在徵地公告登出之後的三個月內,當地政府必須完成徵地補償款的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