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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拆遷補償標準2024

拆遷安置 閱讀(1.98W)
長治拆遷補償標準2024

一、長治拆遷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準。未利用地按區片價的60%執行。如果以國家工程需要徵收,則按新出臺政策再詳盡實施,未出臺具體細則的,一般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體所有,80%歸承包人所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最低為多少?

1、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1)對住宅房屋應當實行同一徵收專案統一標準的徵收獎勵。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加上徵收獎勵不得高於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場價格。

(2)房屋徵收補償可實行搬遷時限獎勵制度。搬遷時限獎勵標準應控制在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的15%以內。

(3)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分戶簽約情況、房屋補償單價、補償方式、獎勵情況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

2、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與房屋用途的認定,以房地產登記機構頒發的房地產權證標註的面積和用途為準。

房地產權證未標註的或者標註的與房地產登記簿不一致的,以房地產登記簿標註的面積和用途為準。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擬徵收範圍內未經產權登記的建築,以及房地產登記簿記載事項不明確或者與現狀不符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三、被拆遷方一定可以獲得住房保障嗎?

1、被拆遷方不一定可以獲得住房保障。

依法徵收個人住宅且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不受輪候限制。

2、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可以獲得補償差價。

(1)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應當計算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加上徵收獎勵、搬遷時限獎勵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結清差價。除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協商一致以外,產權調換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不得少於被徵收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

(2)產權調換房屋公用分攤面積超出被徵收房屋公用分攤面積的部分,由房屋徵收部門按產權調換房屋的建安成本價格與被徵收人進行結算。

關於長治拆遷補償標準這個問題,一般認為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準。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線上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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