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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昌縣城鎮房屋拆遷補助補償獎勵等費額標準

補償標準 閱讀(1.74W)

我們在瞭解過國家對於房屋拆遷的基本補償辦法之後,接下來了解的也就是對於補償獎勵的標準了,那麼榮昌縣城鎮房屋拆遷補助補償獎勵等費額標準是什麼呢,根據相關的辦法規定,對於房屋拆遷的補償獎勵,應該根據房屋的面積來決定。

榮昌縣城鎮房屋拆遷補助補償獎勵等費額標準

一、榮昌縣城鎮房屋拆遷補助補償獎勵等費額標準的介紹

重慶市榮昌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13號《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已於2001年2月1日經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釋出,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長包敘定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2001年2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第一條根據《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拆遷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單位或個人因建設需要拆遷城市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必須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報並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後,方可實施房屋拆遷。一個建設專案需要進行城市房屋拆遷的,應當整體報批,不得化整為零。第三條《拆遷條例》第十條所稱具有相應房屋拆遷資格的單位,是指持有經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核發的《拆遷資格證書》的代辦拆遷單位和自辦拆遷單位。拆遷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制定。第四條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收到拆遷人的凍結申請並提供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預辦通知書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發出房屋拆遷凍結通知書。第五條拆遷人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證件:規劃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批准書;拆遷計劃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金融機構出具的用於拆遷補償、安置的專項儲存資金證明或其他拆遷安置資信證明。第六條拆遷計劃和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狀況(房屋用途、面積、權屬等);拆遷實施方式、補償和安置形式;拆遷補償費、安置費、補助費的預算方案;一次性現房安置和臨時安置週轉房的實施方案;拆遷時間和回遷安置時間。第七條拆遷人實施房屋拆遷,不得擅自改變拆遷範圍。因規劃調整需要改變拆遷範圍的,拆遷人應在改變的範圍內實施拆遷前,持規劃變更手續到原批准拆遷的主管部門辦理房屋拆遷變更手續。第八條主城區範圍內拆遷補償安置等費額標準按附件l-5規定的標準執行。其中,附件1-3所列費額標準,可由所在區人民政府按上下浮動20%、六類以下地區向下浮動50%的範圍,制定具體執行標準,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二、榮昌縣城鎮房屋拆遷補助補償獎勵等費額標準實施方法

前款規定以外地區,必須執行附件4的規定;其他的拆遷補償安置等費額標準,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參照附件l-3和附件5的規定,制定具體執行標準,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拆遷主城區住宅房屋原則上實行貨幣安置或一次性現房安置方式。確需過渡安置的,應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安置物件選擇現房安置的,其人均現房安置居住面積不得少於8平方米。安置物件選擇現房安置的,拆遷人應提供兩處以上的房源供安置物件選擇。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由拆遷人報送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要求辦理公證的,其公證費由雙方共同負擔。第十條被拆除房屋中不能自行拆除的裝飾物,可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處理,也可由拆遷人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作價評估後給予補償。第十一條在房屋拆遷凍結通知書下達之日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工商營業執照並按經營門面使用的,按非住宅房屋補償安置。未經土地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將住宅房屋改變為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補償安置。第十二條拆除擁有部分所有權的公有住宅房屋以實物安置方式安置的,應按房改政策規定轉換成完全所有權後,方可按拆除完全所有權房屋的補償安置規定辦理。第十三條拆遷安置物件選擇貨幣安置方式的,其貨幣安置款計算公式為:貨幣安置款額=〔拆遷範圍內同類地段商品房平均售價-(新房建築安裝工程造價-被拆除房屋重置價格)]×被拆除房屋建築面積。公式中:拆遷範圍同類地段商品房平均售價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審查補償安置方案時核定;新房建築安裝工程造價-被拆除房屋重置價格=拆遷安置物件應支付的新舊房屋結構差價,分別按所在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依據本辦法第八條規定製定的具體執行標準計算。第十四條共有房屋所有權人選擇貨幣方式補償安置的,應當簽訂貨幣補償安置協議,並按所有權比例分割貨幣補償安置款。第十五條公有房屋使用人選擇貨幣安置方式的,必須徵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並簽訂貨幣安置款分配合同。

文章中已經給您充分的講解了對於榮昌縣的相關補償辦法規定,雖然榮昌縣是屬於重慶管轄的範圍內的,但是對於榮昌縣來說,相關補償辦法規定也同樣適用於重慶,那也就能夠說明,房屋的拆遷補償辦法規定應該是怎麼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