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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場建設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補償標準 閱讀(3.29W)

為了讓人民群眾過上更加美好的日子,政府進行了城鄉規劃,這麼一來就會進行徵地,涉及到的人們都會配合政府的行動進行拆遷。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政府根據當地情況,對涉及到的人民群眾進行補償。那麼風電場建設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接下來請隨小編來了解一下。

風電場建設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依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徵地補償標準都按照該土地原有的用途進行補償,與徵地之後用於何種用途無關。所以風電場建設徵地補償標準也是秉承這個原則進行的即按照以下法律條文進行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如上所述,風電場建設徵地補償標準與普通的徵地補償標準是一樣的。國家規定的補償標準都歸於土地管理法中,各地政府依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徵地所涉及到的人民群眾應當對補償標準有所瞭解,監督執行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投訴,從而達到維護自己權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