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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拆遷沒有營業執照是怎樣進行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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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拆遷沒有營業執照是怎樣進行補償的?

一、商鋪拆遷沒有營業執照是怎樣進行補償的?

商鋪面臨拆遷,看房產證上房屋的性質,如果註明是商用或者說在一般觀念上就是商鋪性質,確定房屋用途是商用了,拆遷補償分為房屋主體和房屋的附屬物補償,房屋主體的補償只與面積大小有關,與有無營業執照沒關係。

商鋪面臨拆遷,涉及到商鋪的附屬物補償,這就與營業執照有關了。有營業執照補償高些,沒有營業執照只補償你的裝修損失和在拆遷過程中不能使用的過渡補償。

沒有營業執照牽涉到無證經營的問題,對於無證經營,在最後爭取停產停業損失這塊可能會處於不利的境地,畢竟停產停業損失是根據營業額和納稅額來計算的。所以,在面臨拆遷時可以嘗試一下去補辦相關營業執照,也不失為一個辦法。但是各地拆遷補償都不一樣,具體要結合當地政策。

二、商鋪拆遷補償的相關法律規定:

1、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2、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3、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4、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5、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都市計畫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6、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7、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於拆遷安置

8、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稽核同意後實施拆遷。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9、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行。

10、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1、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週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週轉房。

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週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在對公民以及商戶的房屋進行拆遷時也是需要按照規定支付拆遷補償款項的,一般情況下在支付拆遷補償款時需要通過貨幣補償、房屋產權置換或者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那麼貨幣補償的標準則會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和拆遷的型別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