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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豁免債務的賬務解決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51W)
債權人豁免債務的賬務解決
律師解析:針對債務豁免,債權人應當將債務豁免後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豁免後債權的賬面價值,豁免債權賬面餘額與豁免後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進行核算。
債權人已經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衝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衝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