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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坐牢後還要還錢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05W)

欠錢不還,本身屬於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到刑事追責。在債權人起訴後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決的,而拒不履行的,可能會追究刑事責任,罪名為:拒不執行判決罪。
因欠款坐牢的,出獄後,仍然需要償還債務。坐牢屬於刑事責任,償還債務屬於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責任,兩者互不影響。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免除民事責任的承擔。出獄後,有能力償還的,還需要償還所欠債務。
到了還款日期仍未還款的,若借條中約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滯納金等,最終債務人可能要承擔除本金、利息以外的違約金。若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後經判決你仍不還款的,有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而被列入“黑名單”。這會債務人今後生活中的貸款、出行等行為帶來不便。純的民間借貸一般夠不上刑事責任,但若債務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則有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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