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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故意躲避要怎麼辦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9.28K)

如果借據上有明確還款日期的,還款日期過了三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債務人還款。如果沒有明確還款日期的,可隨時要求借款人還錢。
此時,最好公證一下你向債務人主張還款的證明。如電話催款錄音,雙方簡訊內容等能證明你向對方主張還款,而借款人故意躲避不還的證明。這樣可以拿著證據向法院起訴還款。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情勢變更】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故意躲避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