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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信用卡借條怎麼寫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94W)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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