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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要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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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中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若還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合同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要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