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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債務追收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欠款追討律師解答 閱讀(2.32W)

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普通訴訟時效是兩年,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四年,如果在上述訴訟時效內,債權人不主張債權,在法律上的上訴權將歸於消失,也就是說,債權人超過了訴訟時效再提起訴訟,其訴訟請求將不會得到法院支援,對即將超過兩年的應收款事宜訴訟的一定要及時起訴,暫不是以起訴的也要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書面證據,我們這款應該都給債務人發書面催收函件,並儘量說服債務人簽收確認,異地的可採用電報以便有據可查,併力爭要債務人多寫書面的欠條或還款計劃,及達到訴訟時效中斷的目的,又為訴訟準備了充足的證據。對於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的應收款,力爭和債務人達成新的協議,或者讓債務人出具新的還款條,已形成新的債權債務關係。

外國債務追收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